我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化进程中社会责任研究 12052118姜慧芳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大多数现代化国家都发生过大规模的人口迁移运动,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就业生活,完成市民身份的转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许多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成为农民工,形成中国社会分层中的一个特殊群体。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群体内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出现“新生代”这一特殊的群体。新生代农民工,也称农民工第二代,是指1980年以后出生,年龄在16周岁以上,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村户籍人口。根据《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研监测报告》显示,2011年新生代农民工已占外出农民工的60%以上,已超过1个亿。伴随中国城镇化的发展,新生代农民工这支新型劳动大军将继续发挥他们在社会发展中的强大作用。 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期形成的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社会身份是“农民”,他们的职业是“工人”,是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在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和城市化的趋势中,作为兼具农、工双层身份的农民工,处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人口城市化的前沿。但是新生代农民工作为新产业工人的主体,面临着自身素质低、二元分割劳动力市场制度、城市歧视性用工政策等方面的困境,这成为制约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化和市民化的瓶颈。而且他们在如何规划和实践其职业生涯方面也存在着相当的问题:第一,农民工职业生涯规划的总体情况不佳,农民工职业生涯规划目标实现的策略和方法与现实环境脱节,因此农民工没有从根本改变自身的社会地位,获得实质性的发展比较困难。 第二,影响农民工职业生涯规划的因素包括个人和社会两个方面。个人的务工经历和个人的需求影响其职业生涯规划的制定。社会设置中,农民工人力资本提升设置的缺失使其在职业生涯规划的实施中被动改变策略和方法;在关于企业方面的社会设置中,农民工的发展所需的条件得不到有效地保障。 第三,由于社会对农民工的社会设置还不成体系,导致农民工对这些设置的认识困难和接触成本就比较高,进一步使农民工无法有效利用这些社会设置;在农民工的职业生涯实践中,有意忽略或牺牲部分的需求层次而追求自我实现,这不仅使他们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同时,这也是农民工群体给社会留下了不同的形象的原因。 新生代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建设者。新生代农民工是我国社会管理必需的责任。建立完善社会管理制度,使新生代农民工成为改革开放的受益者。发挥工会作用,吸收新生代农民工加入工会,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也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建立稳定社会关系,促进企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化能否顺利进行,影响着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和谐稳定,关系到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对于统筹城乡发展、“三农问题”的解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在我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化进程中,社会责任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对于社会责任,我们可以分别从政府,企业,法律和非农民职工四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 首先政府在积极推进其进程中还存在许多的问题:就业政策不完善、培训机制不健全、住房保障不到位、政治参与不畅通。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是制度供给的缺失、政府管理缺失、政府公平正义信念缺失等。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政府责任缺失的问题应采取以下办法:一是进行制度的创新,本文主要通过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两个方面来推动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为其提供政策保障;二是管理创新,转变政府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从被动管理到主动服务,来体现政府在推进新生代农民工向市民转变的主导身份;三是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主要是从就业、住房、教育培训等方面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提供服务平台;四是完善社会的监督体系,通过政府对企业的监督、社会对政府的监督,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其次是企业方面。在我国,长期以来,由于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职能转变缓慢,管理错位和缺位的事情时有发生,新生代农民工的生存状况、从业环境等很多地方都不尽如人意,其合法权益经常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他们在嵌入企业的过程中成为处境艰难的“边缘人”。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稳步推进以及社会经济转型的深化,如何帮助新生代农民工嵌入企业进而实现城市融入自然而然地成为事关中国现代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反映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也使得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与发展再次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新生代农民工嵌入企业的过程,从企业外部环境看,是一项长期而又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我们重点关注如何消除制度和政策方面的障碍。从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看,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如何帮助新生代农民工这类特殊的员工完成自我职业生涯规划,进而在企业内部建立顺畅的职业发展通道,让新生代农民工成功嵌入企业。 在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方面,我国现行法律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使广大农民工成为地地道道的“二级公民”,造成这样情况既有社会历史原因的影响,也有政策和城乡二元结构等因素的影响,还有农民工自身的原因。毫无疑问,这是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化进程中的一大阻碍。为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应当成立农民工权益保护组织或者把农民工吸收到组织中来,有必要制定单独的《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劳动法等各项现行法律制度。 在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化进程中,其他的各界社会人群都应该给农民工予一定的尊重。当前在城市里,有那么一些人,自我感觉有点太离谱。他们或自恃有钱,或自恃有势,或自恃是城市居民,总是看不起农民工,对农民工存在不同程度的歧视。这些人的浅薄无知,忘记了一个最基本的做人道理:农民工也是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城市居民,我们没有任何高人一头的资本。况且,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大军中一支重要的生力军。他们是城市的建设者,也是财富的创造者。他们往往从事最艰苦的劳动,干最脏最累的活。他们对社会的贡献,并不比一些自恃有钱的城市人差。我们有一千条理由尊重他们,却没有一条理由歧视他们。 参考文献: [1]屈荣;企业对农民工社会责任的缺失及其对策[J];河北经贸大学;2012 [2]杨秀丽;李录堂;农民工职业化的实现路径分析[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3(9) [3] 秦伟平;新生代农民工工作嵌入:双重身份的作用机制[D];南京大学;2010 [4]谢建社;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镇问题研究[M] {H}北京:人民出版;2011 [5] 冯虹,沈自友;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化的困境与出路;北京工业大学(首都社会建设与管理协同创新中心经济与管理学院);《当代青年研究》2014(3) [6] 罗辉;城市化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社会科学》 2013(5) [7] 张小宏;关注新生代农民工是社会管理和工会工作的重要任务[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1(5) [8] 敖志会;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政府责任;《内蒙古大学》;2012 [9] 周亚辰;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及政府责任问题研究[D] ;安徽大学;2011 [10] 王晓红;周薇;农民工社会保障权保护的法律思考[A] ;2009年度(第七届)中国法经济学论坛论文集[C];2009年 [11] 郑木溪;农民工职业生涯规划状况及影响因素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2010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d6fba6de009581b6bd9ebb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