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0可编辑可修改 玫瑰学校非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玫瑰学校非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 规范补助金的发放, 根据《县教体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管理实施意 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保障。为加强对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落实和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 导小组。 组长:张晓林 副组长:刘广生 成员:赵衍奎 刘士芳 刘凡军张辉才东华丁 新华及刘宪清周淑苓等教师代表、梁淑贞王金慧等学生代表组成。 二、 补助对象。玫瑰学校在校非寄宿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证或低保证的家庭子女。 2、 孤儿,无经济来源的。 3、 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4、 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 5、 受灾贫困的家庭子女。 6、 因重病贫困的家庭子女。 7、 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劳动的 8残疾学生或长期身患重大疾病学生。 9、 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10、 贫困家庭革命烈士子女优先进行资助。 三、 资助标准及人数。根据教体局的有关规定,非寄宿贫困学生的生活费补助标 准为每人每天4元,每年800元,自2014年秋季开始,半年400元。玫瑰学校初 中部名额26人 四、 工作程序 1 v1.0可编辑可修改 1、 宣传发动:学校通过召开全校班主任会议、 QQ文件传送等形式,对贫困非 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宣传会议精神。 2、 班主任组建班级审核小组,小组成员由 3名教师代表和4名学生代表组成, 并将人员名单报送政教处。 3、 班主任组织审核小组审查贫困学生。要求学生提供村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以 及相关辅助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等,填写报名表。 4、 学校评审小组统一审核贫困学生名单。评审合格后,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 满无异议后,填写预审表,报送县资助中心审核。 5、 学校依据中心反馈的名单填写 2014年秋季非寄宿生信息汇总表,报送县资 助中心。 6、 班主任收集贫困学生开卡材料,交政教处,由政教处报送镇教办。 7、 学校收到资助卡后,贫困学生家长签字,领取资助卡。签字表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宣传。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对学生生活经费补助惠民政策进 行宣传。 2、 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教体局 文件精神,认真审核、落实、公示、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落实相关签 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 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经费补助专项工作的管理,确保专项卡用于贫困 非寄宿学生。把落实贫困非寄宿生生活经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 4、 加强监督。学校严格资助卡发放过程的监督管理,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对 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挪用、贪污贫困非寄宿生生活经费补助资 金的行为, 2 v1.0可编辑可修改 将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b1e1303750bf78a6529647d27284b73f3423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