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审批流程 (一) 高空作业分级: 1、一般高空作业分级 1)高空作业高度在2~15m时,为一级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二级高空作业。 3)高空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为三级高空作业。 2、特殊高空作业 1)特殊高空作业包括:强风高空作业、异常高温高空作业、雨天高空作业、夜间高空作业、带电高空作业、悬空高空作业、抢救高空作业。 2)特殊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登高作业证。 (二) 《高空安全作业证》的审批及流程 1、一级高空作业由各厂部安环科审批,并由安环科安排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 作业班组→作业车间→安环科备案 2、二级高空作业由公司安环部审批,由安环部区域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确认检查。 作业单位→所属区域→安环部→生产部。 3、三级高空作业、特殊高空作业及化工危险部位高空作业,由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安环部组织工程部、设备部负责人进行现场安全确认检查。 作业单位→所属区域→安环部→生产部 (三)《高空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高空安全作业证每次最长有效期限为7天,或中间超过2天未进行高空作业的,必须重新办理高空作业许可证。 (四)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1、按《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2、安全作业证由作业单位、所属区域安环科保存;公司安环部备案的和公司安环部及生产副总审批的;所属区域每月1日上交安环部备案保存。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9278c2a15fc700abb68a98271fe910ef12dae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