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届音乐技能大赛方案 一、大赛宗旨 为提高我校学生音乐艺术素质,提升学生社会竞争力,助推我校校园文化建设,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学习与文化氛围,适逢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之际,特举办以音乐学院首届音乐技能大赛。 二、参赛对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三、报名方式: 各学院自行组织预赛,请于4月25日下午16:00 前将决赛个人报名表和学院汇总表压缩后以“音乐技能大赛报名表”命名并发至音乐学院邮箱,同时将纸质版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交到音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3房间)。 四、比赛时间:2014年4月5日——2014年4月18日 五、比赛地点:校本部礼堂 六、比赛类别 (一)非专业组 由每个学院(音乐舞蹈学院除外)选拔出声乐6人(民族、美声、通俗各2人),舞蹈、器乐各2人参加决赛。 (1)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均可,每名选手自选歌曲一首(美声或民族唱法自带钢琴伴奏,通俗唱法可用伴奏带),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每名选手自选器乐独奏曲一首,(自备乐器及钢琴伴奏)演奏不超过6分钟。 (3)舞蹈:每名选手自选舞种(限独舞,伴奏音乐自备),表演不超过6分钟。 (4)全能:参加上述三项比赛,不再另设比赛,成绩以三项比赛成绩的总和为准。 (二)专业组 1、非师范组 (1)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均可,每名选手自选歌曲一首(美声或民族唱法自带钢琴伴奏,通俗唱法可用伴奏带),演唱不超过5分钟。 (2)钢琴:每名选手自选钢琴独奏曲一首,演奏不超过8分钟。 (3)器乐:每名选手自选器乐独奏曲一首(自备乐器及钢琴伴奏),演奏不超过8分钟。 (4)舞蹈:每名选手自选舞种(限独舞,伴奏音乐自备),表演不超过8分钟。 (5)朗诵:每名选手自备朗诵稿件(题材不限),朗诵不超过5分钟 (6)全能:参加上述五项中的三项比赛,不再另设比赛,成绩以三项比赛成绩的总和为准。 2、师范组(师范组项目分基础理论知识和教学技能两部分) (1)基础理论知识 所有选手均须参加专业基础理论综合和教育基础理论综合测试。其中,选手专业基础理论综合得分按70%计入基础理论知识总分,教育基础理论综合得分按30%计入基础理论知识总分。 ①专业基础理论综合(满分150分):以《乐理与视唱练耳》、《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外国民族音乐》、《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等7门课程为主要内容设置一份综合考卷,进行闭卷笔试。 ②教育基础理论综合(满分100分):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学校 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等政策法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及近一年教育时事为主要内容设置一份综合考卷,进行闭卷笔试。 (2)音乐教学技能 所有选手均须参加钢琴演奏、歌唱与钢琴伴奏、自弹自唱、合唱指挥等四个项目。中外乐器演奏为加分项目,选手选择参加。选手音乐教学技能总分为各项目实得分之和。 ①钢琴演奏(满分100分):每名选手演奏自选曲目和现场抽签曲目各一首。现场抽签曲目为视谱弹奏(五线谱),两首曲目总时限为7分钟,其中自选曲目不超过5分钟。 ②歌唱与钢琴伴奏(满分100分):选手现场抽签两两合作完成比赛。每名选手歌唱、伴奏各一次,单独计分。曲目由参赛选手自选,每名选手演唱(伴奏)时间不超过4分钟。 ③自弹自唱(满分100分):每名选手弹唱自选曲目和现场抽签曲目各一首。现场抽签曲目为视谱弹唱(五线谱、简谱任选)。两首曲目总时限为6分钟,其中自选曲目不超过4分钟。 ④ 合唱指挥(满分100分):每名选手指挥现场抽签曲目一首。采取指挥录音音响的方式考核。 ⑤ 中外乐器演奏(满分10分):选手演奏除钢琴外的一种乐器,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乐器自备。 以上项目提倡演奏、演唱中国作品。 七、奖项设置 1、非专业组声乐132名、舞蹈、器乐均44名进入决赛,共计220位进入决赛;专业组(音乐舞蹈学院本专业)各年级各专业取该专业人数的20%进入决赛。根据各院进入决赛人数情况,采取百分比的方式设定奖项名额。一等奖 为参赛名额的前10%;二等奖名额占10%-40%;其余为三等奖。师范组另设个人单项奖:基础理论知识、钢琴演奏、歌唱与钢琴伴奏、自弹自唱、合唱指挥等单项比赛各取前5名。 2、团体优秀组织奖八名:以学院为单位,根据选手报名情况、获奖组织情况和人员参与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 备注:本次大赛设“最佳台风奖”、“最佳形象奖”、“最佳原创奖”各一名,由评委老师商议决定。 八、宣传与培训讲座 1、本次大赛将充分利用校广播站、校园网、横幅、海报、展板等宣传媒介,鼓励各学院以各种形式宣传自己的参赛选手。 2、各学院可聘请音乐舞蹈学院教师或学生对选手进行指导。 3、报名截止前在音乐舞蹈学院501教室举办三场讲座: ①、《声乐演唱与舞台表演技巧》; 主讲人: ;时间: ②、《舞蹈与舞台表演》; 主讲人: ;时间: ③、《器乐与舞台表演》; 主讲人: ;时间: 九、参赛规则及注意事项 1、报名选手严禁冒名顶替,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选手在理论考试中如发现作弊,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3、各院选手在参加决赛前进行抽签,按所抽到的顺序进行彩排及比赛,未经允许,不得临时更改比赛顺序。 4、比赛时须提前40分钟签到,迟到逾10分钟者按弃权论。 5、为确保比赛公正有序,请选手及所带亲友团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格遵守赛场秩序及规定。如出现违纪现象,赛事组委会有权当场取消该选手比赛资格。 6.决赛入围各院所坐场地由本大赛组委会统一规划和安排;观众需在指定场地就坐,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各院观众由负责人带队并签到,比赛前半小时签到完毕。 7、各参赛节目如不满规定时间或超时,每满一分钟扣除0.5分,以此类推。 8、参赛服装自备。 十、日程安排 1、4月10日,公布比赛方案,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大赛氛围。 2、4月11日- 4月25日,各院进行选手的培训与选拔,经过院级预赛推荐入围校决赛的优秀选手。开展选手报名与参赛人数统计、赛程安排工作。 3、4月26日-5月4日,彩排。 4、5月5日-5月18日,比赛。 5、5月21日,颁奖典礼。 6、具体抽签、彩排及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组委会成员名单 本次大赛由学工部(学生处)、教务处、招就处、校团委主办,音乐舞蹈 学院承办。 大赛组委会成员: 组委会主 任: 组委会副主任: 组委会委 员: 办公室主 任: 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成 员: 2014 钦州学院首届音乐技能大赛组委会年3月30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3d52dbfde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