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报 上报单位:xx幼儿园 上报时间:202x年0x月x日 xx幼儿园关于开展 “好邻居 好媳妇 好公婆”“最美家庭”“文明家庭”评选表彰主题活动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幼、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增进家庭和睦、代际和谐和邻里互助,促进社会和谐。我园决定在全园开展“好媳妇”、“好公婆”、 “好邻居”评选活动,经过我们的考虑和研究,做出了以下几项评选活动的内容和条件: 一、评选条件 (一)好媳妇 1.能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吃苦耐劳,勤俭持家,深受家庭成员的尊重和好评。 2.支持爱人工作,夫妻互敬互爱,关心子女成长,勇挑家庭重担。 3.尊重、孝敬双方父母,经济上尽力供养,生活上悉心照料,医疗上给予保障,精神上给予慰藉,使老年人安享晚年,邻里和群众评价高。 4.遵守社会公德,热心老年公益事业,乐于助人,模范遵守社会道德行为规范。 (二)好公婆 1.关心晚辈,婆(公)媳关系融洽。 2.家庭和睦,成员之间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3.关注子女健康成长,寓教于情理之中,公德处事。 4.当儿媳遇到工作、生活方面的困难时,主动沟通,尽力提供可行的帮助,共同克服困难。 (三)好邻居 1.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礼貌,爱护公物,积极倡导和谐向上的风尚。 2.品德优良,待人诚恳。 3.互相尊重,注重团结,邻里关系和睦。 4.有正义感,在邻居有困难和危险面前,敢于挺身而出,相互支持和帮助。 5.邻里相互共勉,共同为本村新农村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此次评选活动,是促进我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举措。通过推荐和评选,营造孝亲爱老的社会氛围,使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美德更加深入人心;形成明事理、知荣辱、尽孝道、讲文明、促和谐的社会新风尚,形成孝亲爱老的浓厚氛围,让爱亲孝老模范典型感到家庭和谐的幸福及社会的尊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322de7e0aa1284ac850ad02de80d4d8d05a01f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