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水管理规定 1.目的 停水前,确保及时通知租户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场二次供水的管理区域 三、 职责 3.0发生停水处理规程 3.1按计划维修保养供水设备及清洗水池若需停水时,物管部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提前24小时发出通知,以便业主作好蓄水准备。 3.2临时抢修或更换供水设备需停水的,应提前20分钟,用电话或口头形式通知各有关用户,且尽量将维修时间控制在最短时间内。 3.3供水部门通知停水的,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将停水原因及时间通知各用户。提醒业主作好蓄水准备,并应做好节约用水的宣传。 3.4如因设备故障,在抢修期间不能抽水到储水池的,应根据情况,采取限制用水或停水措施,并在采取该措施前40分钟通知各用户,并做好节约用水的宣传。 4.相关文件 无 5.相关记录 《停水通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0d206ee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f2f6a2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