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办理流程 一、办理事项名称:婚姻登记 (一)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二)办事类别:即办件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四)申报条件: (Ⅰ)结婚登记 (1)、本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Ⅱ)、离婚登记的条件 (1).一方或双方属于本地区居民;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自愿并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Ⅰ (五)审批程序: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六)申报材料: 结婚提交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 ②户口簿 、大二寸彩色红底合影半身照片三张。 离婚提交材料: ①.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②.双方的结婚证; ③.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④.各持有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七)审核时限:即办 (八)收费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九)收费标准:9元/对。 (十)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特殊情况可预约。 (十一)办事地点:剑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十一)联系电话:395051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075679c2b160b4e767fcff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