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辅修、辅修学士学位) (Economics) 一、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优秀的人文与科学素养、宽厚的专业基础、开阔的国际视野、强烈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的未来精英人才。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经济学基础理论,熟练应用经济学分析方法,具备较强的分析解决经济和管理问题的能力,为从事经济类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了解中国国情,能承担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部门的经济分析、咨询、管理等方面的实际工作。 二、学分要求 辅修30学分; 辅修学士学位45学分(含毕业论文)。 三、教学计划表 开课学期和周学时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成绩考核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小学年 学年 学年 学年 学讲实考考课 践 查 试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期 3 3 48 48 √ √ 通识教育课程 社会发展与公民责任 微观经济学原理 宏观经济学原理 3 3 管理学 3 3 48 计量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学科基础课 金融学 统计学 会计学 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选修课 市场营销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中级微观经济学 中级宏观经济学 经济学说史 公共政策 当代经济学流派 发展经济学 劳动经济学 战略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实践与创新 毕业论文 3 2 2 3 3 3 3 3 3 3 2 2 2 2 3 3 4 2 3 3 3 2 3 3 3 3 3 3 3 2 2 2 2 4 48 32 32 48 48 48 48 48 48 48 32 32 32 32 48 48 √ √ √ √ √ √ √ √ √ √ √ √ √ √ √ √ √ 四、修读要求 1.辅修总学分达到30学分,且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者,可获得北京师范大学辅修专业证书。 2.辅修学士学位总学分达到45学分,其中课程学分41学分,毕业论文4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且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时,可获得辅修学士学位。 3.本专业通识教育课程中《微观经济学原理》和《宏观经济学原理》课程为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为必修课。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dea2a9e35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9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