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评价标准及说明 关键表现及评价等级标准说明 维度 要素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合格 学习态度端有强烈的求知能够按要学习态度 欲和好奇心,正,求参加与学积极参与学习与兴趣 习有关的活活动。 动。 能按时到校学习,但学习主动性不强,热情不高。 学习态度不端正,无心向学,经常迟到、旷课。 学 习 态 度 与 学 习 能 力 1.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实行有效的学习计划; 学习习惯 善于提出问与方法 2.题和解决问题,善于在学习中总结与反思。 1.能克服学习中的困难;能按时独立完成学习任务。 2.能发现学习中的问题,并适当调整学习计划和方法。 基本上能完成学习任务,但不善于改进学习方法。 1.学习自觉性差,方法不当; 2.经常完不成学习任务或经常抄袭作业。 由1—5年级前五个学期期末的总平均成绩构成(不含体育、艺术成绩)。按百分制计算,80分以上为优秀,70分平时成绩 —79分为良好,60分—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待合格。如果按等级计算,优秀为5分,良好为4分,合格为3分,待合格为1分。 本标准从2008年9月1日开始实施。 ﻬ 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评价 标准及说明 鸡东县永和中心校 2008.9.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cda241e6094dd88d0d233d4b14e852458fb39a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