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流程 一、政策宣传 1、普通高中要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贷款申请 1、新生在线申请。 ⑴要求各普通高中在高考前组织有贷款意向的高三学生学习《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操作说明》,由学生本人进行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申请。即上网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www.csls.cdb.com.或https://sls.cdb.com.cn/操作并填写基本信息。注意:①贷款金额统一填写6000元。②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 ⑵导出申请表并签字盖章 在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再次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所有信息后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到毕业所在高中签字盖章。 2、在校生在线申请。 ⑴首次贷款的在校生进行在线贷款申请,要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操作说明》,由学生本人进行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申请。即上网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www.csls.cdb.com.cn或https://sls.cdb.com.cn/操作并填写基本信息。注意:①贷款金额统一填写6000元。②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 续贷的在校生再次申请贷款,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www.csls.cdb.com.cn或https://sls.cdb.com.cn/对其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和完善。 ⑵导出申请表并签字盖章 在所有基本信息完善后,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到所在乡镇民政部门签字盖章。 三、贷款申请审查及在线导入 横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贷款学生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于当日进行《国家开发银行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在线导入。 审查时贷款学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1、导出的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2、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5、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及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四、签订贷款合同 1、审查合格且导入成功的贷款学生即可打印贷款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 2、签订贷款合同时,必须携带所有相关贷款申请资料并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到横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3、合同一式四份,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各持一份,县级资助中心持二份,其中一份存档,一份待合同回执寄回县级资助中心报开发银行。 五、办理银行卡并激活支付宝 1、借款学生签订合同后,需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办理一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注:贷款学生开立的银行卡账户名必须是学生本人,必须开通该卡的网上银行。 2、借款学生在签订合同3-5天后,需登录系统生成的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并与银行卡绑定才能使用(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3、贷款成功划到支付宝账号后,在系统向高校划款成功之前不能取出该贷款私自支配。 4、所有贷款学生的贷款额度均为6000元。在系统向高校划款成功之后扣款额不超过6000元的贷款学生可以从个人帐户中提取剩余现金。 六、录入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需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提请高校资助管理中心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s://www.gbms.cdb.com.cn)。从2011年起,同学们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七、整理汇总并上报: 资助管理中心将借款学生的有关资料、借款合同整理汇总后,与汇总表一同逐级报送省资助中心及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进行审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7b25274f242336c1eb95ea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