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委会制度 一、指导思想:家教委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五十条指出:“家长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协助幼儿园的工作;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为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及时改进与完 善幼儿园各项工作,协调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的和谐发展,促使家园双方密切联系,形成合力,为孩子今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特成立幼儿园家长委员会。 二、家长委员会制度: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幼儿园工作的在园幼儿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班级提名推荐,由园方行政领导及年级组长审定。 3.家委会成员每学期参加至少2 次会议,广泛交流幼儿园、年 级、班级的学习、活动情况,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并将所了解的新信息、新观念带到各自的班级中去。 4.家委会成员参与幼儿园相关领域的工作,出谋划策,提供合理建议。 三、家长委员会主要职责:家长委员会要积极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在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及提 高家庭教育水平和加强家长自身建设上发挥作用。 1.定期听取幼儿园园长对幼儿园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情况的 介绍。 2.广泛听取家长对保教工作、幼儿伙食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与园方联系,对幼儿园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3.积极协助幼儿园组织各种大型活动,如:六一活动、秋季运动会、各种节日教育活动“三八”节、端午节活动、亲子活动等。 4.组织专题学习讨论,对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开展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5.宣传幼儿园教学成果和向幼儿园提供教学改革信息,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舆论的氛围。 6.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家长评优活动或家庭评优活动,督促家长履行家长职责,提高自身素质,为孩子作出榜样。 7.为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出谋划策,提供条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73791dc82d049649b6648d7c1c708a1284a0a2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