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唱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参赛规则: 1、各工会小组派一队参赛,人数2人以上(包括2人)。 2、参赛歌曲内容健康,格调高雅,歌唱形式不限。 3、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伴奏乐器或使用伴奏带,提前报学院部门工会。 4、以歌唱为主,歌唱过程可穿插部分才艺表演,如舞蹈等。 5、表演时间3-5分钟。 6、各参赛队伍演唱一首歌曲,比赛前各小组报送参赛曲目并派代表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评分标准: 1、歌曲内容健康,格调高雅。(2分) 2、参赛队员精神饱满,着装整齐,台风良好,表情自然大方。(2分) 3、表演形式新颖,有特色。(2分) 4、音准节奏准确,吐字清晰,音色优美,强弱对比得当,声情并茂,有艺术感染力。(4分) 评分规则: 1、起评分8.0分,满分10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 2、工作人员计算每队平均分(累加3位评委评分后除以3),按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奖项。 比赛奖金: 一等奖(1队)每队****元 或奖品 二等奖(3队)每队***元 或奖品 三等奖(5队)每队***元 或奖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19aa51986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