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劝导更多外来务工人员留粤过节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劳社电[2008]5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08.02.01 【实施日期】2008.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劝导更多外来务工人员留粤过节工作的紧急通知 (粤劳社电〔2008〕5号)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 为迅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1月31日在东莞常平火车站慰问农民工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常委会议关于做好劝留民工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千方百计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劝留工作,让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留在广东过年,确保他们在广东过好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领导分片包干督办制度,发动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包干到企业,落实到个人,深入到每一个企业做好劝留工作。 二、加大信息宣传引导力度。各地要继续协同有关部门,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 1 / 2 络及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密集发布天气、交通等信息。同时要在社区、厂区、车站、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0c7c4835e0e7cd184254b35eefdc8d377ee143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