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总预算会计实务培训 ———————————————————————————————— 作者: ———————————————————————————————— 日期: 2 财政所总会计实务培训讲稿 第一章 财政总预算会计概述 一、 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概念 财政总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和监督政府预算执行等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的一门专业会计。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设在一级政府财政部门内部、为该级政府核算财政性资金的专业会计;二是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从中央到地方分为: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县(县级市)、乡镇五级。 二、 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基本任务 1. 正确办理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日常核算业务;办理财政各项收支、资金调拨及往来款项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组织年度政府决算、行政事业单位决算的编审和汇总工作,进行上下级财政之间的年终结算工作。 2. 合理调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收支的特点,妥善解决财政资金库存和用款单位需求的矛盾,在保证按计划及时供应资金的基础上,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通过会计核算和反映,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并对总预算、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执行实施会计监督,通过会计核算和反映,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4. 组织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预算会计工作; 5. 做好预算会计的事务管理工作。 三、 财政总预算会计机构的设置 1、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与其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总预算会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总预算会计,负责组织与管理预算会计工作,并要保持相对的稳定。 2、 总预算会计工作应按工作任务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会计人员分工。 3、 总预算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单位会计,不得收付现金和经管收缴的物资。 四、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一般原则 1. 总预算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和结果; 2. 总预算会计信息,应当符合预算法的要求,适应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上级财政部门及本级政府对财政管理的需要; 3. 总预算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 4. 财政部门管理的各项财政资金(包括一般预算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周转金等)都应当纳入总预算会计核算管理; 5. 总预算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情况、原因和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在预算执行报告中说明; 6. 总预算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 7. 总预算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8. 总预算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9. 总预算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10. 凡是有指定用途的资金,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 五、财政总预算会计科目 财政总预算会计共有34个会计科目, 其中:资产类科目11个;负债及净资产类科目4个+5个;收入类科目7个;支出类科目7个。 具体见下表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02670f545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c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