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夜间巡查制度 我园为了保障幼儿园师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门卫、巡逻制度: 一 、学校实行昼夜 24 小时巡逻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逻,细致地检查每—个角落。认真做好巡逻记录。 二、值班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逻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三、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四、门岗值班时,认真作好外来联系工作人员的登记。晚上作好上级来电记录,如有重要消息及时通知相关领导。 五、门岗工作人员,夜间要不定期进行巡逻,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现安全隐患,要作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幼儿园的负责人。根据情况的重要程度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行政值班人员对每天巡查情况及值班的教师进行检查和考勤。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f2936aacad376eeaeaad1f34693daef5ef713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