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平凉任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22.01.23 • 【字 号】平政办发〔2022〕9号 • 【施行日期】2022.01.23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平凉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的通知》(甘政发〔2022〕9号)精神,现将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平凉任务予以分解。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靠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调度,全力推进,确保按期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任务分解表 平政办发〔2022〕9号件.xls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3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d8529b57f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e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