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云人[2004]17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4.11.01 【实施日期】2004.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 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云人[2004]17号) 省属各委、办、厅、局人事(组织)处,各大专院校人事(组织)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的决定 》(云发[1999]4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云发[2004]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的评审认定工作,现将 1 / 2 《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评审认定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一月一日 为大力吸引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的决定 》(云发[1999]46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69e7bba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021cad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