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司关于召开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暨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更名) • 【公布日期】2014.07.04 • 【文 号】国管办发[2014]17号 • 【施行日期】2014.07.04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司关于召开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暨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国管办发[2014]17号 2014年7月4日)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要求,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我局定于近期召开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暨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座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7月24日至25日上午。 地点:深圳市五洲宾馆(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1号)。 二、参会人员 各地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处长各1位;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单位负责本行业、本系统节能工作的同志1位。 三、会议内容 (一)总结2013年以来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安排下一步工作; (二)总结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布置第二批创建工作任务; (三)介绍深圳市公共机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情况和经验,研讨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认真总结2013年以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形成不超过3000字的文字材料,于7月1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ecpiggj@163.com邮箱。各地情况汇总后用于制作会议交流材料。 (二)请各地区各部门于7月11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上述邮箱,或传真至国管局。 (三)请参会人员于7月23日凭此通知到深圳市五洲宾馆报到。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谢 波 电话:(010)83087032(010)83084172(传真) 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杨 磊 电话:(0755)82107631(0755)82001802(传真) 137****5705 深圳市五洲宾馆服务台:(0755)82938000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5017f34b91aa8114431b90d6c85ec3a86c28b5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