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电视采访讲话稿 随迁养老的父母、在外打工的群众以后不用再为异地报销医药费跑腿啦!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高速公路”已经修通,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系统已全面启动,本省和外省联网运行啦!我们参保人员如何方便快捷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结算呢,今天我们请来了开原市医疗保障局刘亮亮局长为大家介绍一下异地就医的一些政策。 XXX: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参加政务访谈节目,为大家介绍异地就医的相关政策。异地就医如何备案和结算是广大参保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我们医保局及经办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医保局要求,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努力为参保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异地就医备案和结算等服务。首先,我先介绍一下什么是异地就医。异地就医是指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我市以外地区发生的就医行为。 主持人:异地就医怎么结算呢? XXX:异地就医分为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异地就医的医疗费用,在就医时完成医保结算的为直接结算。即参保人员只需支付由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医疗保险应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医院与医保经办部门进行结算。参保人员垫付资金返回参保地完成医保结算的为手工报销。需要说明的是:原新农合参保人员由于信息系统整合,目前暂不能实现异地直接结算,在此期间,费用由个人垫付,回参保地经办机构结算,待信息系统整合完毕后,可实现异地直接结算。 主持人: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XXX: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属于以下人群范围的,可申请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第一类人群:常驻异地的工作人员:一是因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职工,需提供异地工作证明材料。二是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在职人员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外出务工或就业创业时,未能在当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已取得当地居住证的。 第二类人群: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是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或达到60周岁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异地定居,有当地个人名下产权住房或已取得当地居住证。二是未成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因监护人外出务工,随监护人长期异地居住,且无法在当地参保,监护人在开原参加职工医保或已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第三类人群:异地转诊人员:因我市医疗机构诊断不了的疾病或可以诊断,但治疗水平有限,需要转到省内或外省就医的患者。 第四类人群: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4e622bcbfeb19e8b8f67c1cfad6195f312be83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