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川”与“蜀州”再辨 《送杜少府之任蜀川》,是“初唐四杰”之一王勃的一首经典送别之作,其中的名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更是脍炙人口。但是对于该诗的题目,是作《送杜少府之任蜀州》,还是作《送杜少府之任蜀川》,历来众说纷纭。诸多权威的唐诗选本多作两解。各地出版的初中语文课本和青少年课外读物,大都题作《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到底“蜀州”“蜀川”哪一个更贴近王勃的本意,长久以来引发众多学者的争论。关于这个问题,很多人做出了详尽的考证,提出了很多独到的见解。本人参阅了前人的观点,又经过自己仔细的查考,认为“蜀川”更为恰当。以下简单谈一下自己浅陋的见解: 先来看一下作“蜀州”的不当之处。 历来持“蜀州”观点的人所凭依的一条论据是:在权威地理志中只有蜀州,而没有蜀川的记载。据《元和郡县图志》卷第三十一《剑南道上·成都府·蜀州》载:“《禹贡》梁州之域。秦灭蜀,为蜀郡。在汉为郡之江原县也。李雄据蜀,分为汉原郡,晋穆帝改为晋原郡。后魏平蜀后,移犍为郡理此东三十里,因省晋原郡以併之,仍于此西十里立多融县,取旧郡名也。隋开皇三年改属益州,皇朝初因之,垂拱二年割晋原等四县属蜀州。”①又《旧唐书·地理志》:“蜀州,垂拱二年分益州四县置。天宝元年改为唐安郡,乾元元年复为蜀州也。领县四,户五万六千五百七十七,口三十九万六百九十四。至京师三千三百三十二里,至东都三千一百七十二里。”②可见,唐朝蜀地的行政建制中的确有一个蜀州,垂拱二年(公元686年)由益州分置,下辖晋原、青城、新津、唐兴四县。这一地区在今天四川省新津到郫县青城山一带,州治晋原即今四川崇州市。 但若考订王勃生平,就会发现蜀州的建制在王勃卒后。据《旧唐书·王勃传》载:“上元二年,勃往交趾省父,道出江中,为《采莲赋》以见意,其辞甚美。渡南海,堕水而卒,时年二十八。”②虽然史学界对于王勃的生卒年尚有争议,但一般介绍都把他的生卒年定为650—676年。如果王勃卒于唐高宗上元二年(公元676年),而蜀州设置于垂拱二年(公元686年),那么王勃卒年早于蜀州设置的时间。换言之,王勃卒后十年唐朝方才设置了蜀州。 持“蜀州”观点的人所凭依的另一条论据是:“蜀州”多次出现于唐人诗文中。但是详加考订就会发现,唐人诗文中写到蜀州的,都在王勃之后。 那么作“蜀川”又有什么证据呢? 首先,“蜀川”为唐时对蜀地,特别是成都平原的的泛称,并且这种称呼袭用已久。早在东晋时,史学家常璩就在他的《华阳国志·蜀志》多次提到蜀川。例如在谈到李冰治水时:“是以蜀川人称郫繁曰膏腴,绵洛为浸沃也。”③可见,至少在晋时蜀川的称呼就已存在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1fe1059df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b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