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入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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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入会实施细则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

2014.07.25 2014.07.25



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

团体规定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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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入会实施细则

(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第一届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章程》有关个人会员入会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申请加入本会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需经中国文联团体会员推荐或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团体会员推荐,或由本会两名理事推荐; (五)申请者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期刊、报纸或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过一定数量较高质量的文艺评论作品,有专著(第一作者)或独立创作且结集出版的文艺评论作品集,或长期从事文艺评论的编辑、翻译、教学、组织工作,成绩突出。具体如下: 1、主要从事文艺评论创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10万字,其中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的不少于10篇;

2)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5万字,其中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的不少于5


篇,有1部专著或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10万字; 3)有1部专著或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20万字;

4)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实际被点击数在5万次以上的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20万字,有1部专著或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或在全国公开发行文学刊物、报纸发表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5万字,在国家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不少于5篇;

5)获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1次或中国文联各团体会员(主要含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各省级文联、各产行业文联)组织评选的文艺理论评论奖2次,在文艺评论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 6)具有各全国文艺家协会会员身份,在文艺评论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 7)参加过各类全国文艺评论方面的研修培训,在文艺评论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

2、主要从事文艺评论编辑、翻译、教学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应岗位工作10年以上。编发过一定数量较高质量的文艺评论作品,工作成绩突出,在文艺评论界、学术界有一定影响。

3、主要从事文艺评论组织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在省级文联、省级文艺评论家协会担任重要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在地市级以上文联、地市级以上文艺评论家协会专职从事文艺评论组织工作3年以上。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数量较高质量的文艺评论作品,对组织开展文艺评论事业有突出贡献。 二、申报材料

(一)所属团体会员的会员身份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三)申报作品:

1、结集出版的文艺评论作品:请提供本人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作品的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并请提供有代表性的个人作品集1-2(原件、复印件均可),申报作品均须经中国版本图书馆查询核实为国家合法出版物,自费或合作出书情况,应作出说明,以供参考,非法出版物为无效材料;

2期刊、报纸发表的文艺评论作品:请提供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期刊或报纸上发表的代表性作品(原件、复印件均可),不少于5篇,如非原件,请提供作品发表当期刊物封面(或当日报纸版头)、目录及作品全文复印件,其他刊发作品请开列作品目录,注明发表时间,刊物报纸名称,作品名称、体裁、字数; 3、网络文艺评论作品:请提供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实际被点击数在5万次以上的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20万字,请打印作品全文,注明发表时间、网站名称、作品点击量,网络发表作品须符合《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获奖情况及作品影响:请提供省级以上文艺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被有关报刊选载及评论情况,请提供相关文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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