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关于废止《广州市接收安置军队退休干部暂行规定》等16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0.02.01 • 【字 号】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 • 【施行日期】2010.02.01 • 【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27号 《关于废止〈广州市接收安置军队退休干部暂行规定〉等16件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09年11月23日市政府第13届98次常务会议同意,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长 张广宁 二○一○年二月一日 关于废止《广州市接收安置军队退休干部暂行规定》等16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市政府第13届98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16件政府规章: 序规章名称 号 1 2 广州市接收安置军队退休干部暂行规定 广州市征收中外合营企业土地使用费暂行办法 穗府〔1983〕80号 穗府〔1985〕30号 文号 《广州市征收中外合营企业土地使用费暂行办3 法》的补充规定 4 5 6 7 8 广州市建筑报建审批专业管理暂行规定 广州市境外企业财务管理办法 广州市城市燃气管理暂行规定 广州市境外企业管理办法 广州市妇幼卫生管理办法 穗府〔1989〕22号 穗府〔1990〕36号 穗府〔1990〕40号 穗府〔1990〕51号 穗府〔1994〕51号 穗府〔1994〕61号2005年9 广州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专营管理规定 修改 10 11 12 13 广州市非营利性出版物管理规定 广州市粮油经营管理办法 广州市建筑工程交易管理规定 广州市城镇土地分级与适用税额标准规定 穗府〔1996〕56号 穗府令〔1997〕2号 穗府令〔1997〕7号 穗府令〔1997〕12号 穗府令〔1998〕11号200514 广州市“一日游”管理规定 年修改 15 16 广州市外商投诉受理办法 广州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 穗府令〔1999〕5号 穗府令〔2004〕2号 穗府〔1997〕54号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f7ad474edfdc8d376eeaeaad1f34693daef10f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