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务员局关于同意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的复函 【法规类别】公务员 【发文字号】渝公局函[2011]267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公务员局 【发布日期】2011 【实施日期】2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重庆市公务员局关于同意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的复函 (渝公局函〔2011〕267号) 两江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dbcade5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2d00c7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