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系工作室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室使用人员应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切实杜绝安全事故。 2、实训指导教师使用工作室需提前申请,使用时必须组织学生有序进入,定人定位,检查设备情况,如有异常及时反馈至实训管理员。 3、进入工作室前,工作室指导教师和工作室管理员要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要有安全教育和应急措施;实训工作期间,工作室指导教师应保持工作室前后门畅通。 4、工作室使用人员必须熟悉相关设备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训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工作室内禁止吸烟,不得将食品与饮料带入工作室,自觉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6、爱护仪器设备,外借设备必须报经教学资源管理中心批准。如有盗窃或事故发生,应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7、如遇火警,实训指导教师应立即组织学生疏散,并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若控制不了应报警,并及时向教学资源管理中心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8、工作室使用结束后,实训指导教师必须检查和关闭电、水、气路及门、窗、灯、空调,督促学生打扫卫生带走垃圾,室内物品摆放归位,填写好使用记录,并将设备使用异常情况向工作室管理员当面反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d469ab1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6362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