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学习制度 文件权责拟订 审1.目的 为了规范医疗业务的学习,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医务部 3.作业办法 3.1医疗、医技、后勤等部门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周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各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医务部定期检查落实。 3.2各部门的业务学习计划及执行情况包括学习内容、地点、主讲人等应报医务部,医务部定期检查学习效果,根据各部门执行情况记分。讲课老师根据讲课内容备课,做好课件(或写好讲稿)后在讲课前2天交医务部存档。因特殊情况需改变学习计划的要预先报医务部。 3.3全院的业务学习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由医务部统一安排,任课老师认真备课,因故不能讲课,要提前一周通知医务部。 3.4业务学习要实行考勤制度。 3.5半年和年终的业务考试,根据业务学习讲座出题,考试成绩列入技术档案,作为外出进修、学习、晋级、晋升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3.6各级医疗人员外出业务学习去向报告制度。 文件机密批 拟订日版次 生效日 3.6.1学科组长、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外出开会、学习、会诊及请假等,必须经医务部审核、院长批准,再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登记备案。 3.6.2分管门诊主任(门诊组长)、门诊医生外出时,除按第一条规定外,还须向学科组请假。 3.6.3主治医师(医师、医士)外出学习、参观、开会、进修、会诊等,首先向学科组长(住院部主任)报告.同意后由科主任报医务科批准,再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3.6.4各学科建立科主任、主治医师、医师(士)去向日志(包括院内),以便随时联系。如不向学科及有关部门报告而耽误工作者,应追究责任。 3.7讲课劳务费根据讲课人的技术职称和讲课时间按医院有关规定发给,并由技术指导委员会对其讲课效果进行教学评议,优秀者给予适当的奖励。 4.本制度自2021年xx月xx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9ab0fb2950590c69ec3d5bbfd0a79563c1ed4c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