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实施有奖发票后加强普通发票报销管理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发票管理 【发文字号】成办发[2004]178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10.14 【实施日期】2004.10.1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成都市政府决定废止《成都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50号)等3件市政府规章和《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成都市出租汽车治安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1988]170号)等58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 关于实施有奖发票后加强普通发票报销管理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04]178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地税局《关于实施有奖发票后加强普通发票报销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月十四日 1 / 2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强化财务监督,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防止侵吞公有财产,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制度的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899e9e65bcfa1c7aa00b52acfc789eb162d9e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