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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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浙商大教〔2005410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及满足各类活动的需要,特制订本教室管理使用办

法。

一、全校用于本科教学的教室(以下略称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配使用。 二、挖掘潜力,提高教室的使用率,努力满足教学需求。教室在正常教学时间内都用于排课,双休日时间按照需要亦可酌情排课使用。

三、上课教室由教务科统筹安排。教务科正式确定各班上课教室和时间后,将课表发放到各学院(部、室),由学院(部、室)教学秘书发放到任课教师和学生各班级。上课教室一经排定,未经许可,不得随便更动。确需调课时,应事先征得教务科同意并由教务科妥善安排,以避免发生教室使用的冲突,影响教学秩序。

四、正常上课时间内(包括白天、晚上),一律不借教室作文娱活动场所;学术活动、班会等活动要借用教室,需事先经所在学院(部门)签署同意,并经教务科审核确认后,凭教室使用单方可使用;各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的创收办班借用教室时,需到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后,凭财务处收据和学校领导书面批准意见,由教务科安排教室;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教室。

五、全校教室一律不能擅自移作他用,如需要将教室移作其他用房,必须经教学校长批准。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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