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线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全体员工知晓公司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明白应该做与不应该做的事,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行为习惯,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红线内容 1. 利用职务、工作之便,贪污、挪用资金及各类费用的; 2. 私自删除学员微信或聊天记录的; 3. 内外勾结,弄虚作假、泄露公司机密或资源的; 4. 利用公司资源私自承接业务,谋取个人私利的; 5. 篡改、伪造或涂改公司各类合同、文件的; 6. 组织煽动闹事、散布谣言、发布有关公司负面不实言论,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 7. 工作中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破坏员工关系,影响团结的; 8. 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工作指示或公司调令的; 9. 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迟到5次或累计旷工3天的; 10. 考勤代打卡2次及以上的。 四、处理办法 对触犯以上红线内容的,立即解除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解除劳动合同外,还须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涉及触犯法律法规的,直接移送司法机关。 五、其他规定 本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5420fd4148884868762caaedd3383c4ba4cb4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