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美国环保理念概况 作者:贾 健 来源:《对外传播》2010年第09期 环境保护在美国起步较早,环保意识非常普及,环保观念深入人心,拥有比较成熟完备的环保体系与实践经验。美国社会的环保理念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预防(Pre-empt) 一是法律预防。美国拥有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1970年美国议会制定了《国家环境法案》,它是美国环境保护的根本大法。此后,美国议会还围绕大气保护、防止水污染、保护濒危物种等问题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同时这些法律还赋予了民间组织、公众等非政府主体具体的环保权利,以强化社会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 二是信息预防,即透明化。根据1966年颁布的《信息自由法》,在美国所有的政府信息,只要不涉及个人隐私、商业机密、国家机密的,都要对民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范围非常广泛。此外,企业等非政府部门的涉及环境问题的信息,也必须对社会公开。议会以及法律授权的部门,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行为要进行听证。 三是规划预防。任何项目在规划阶段必须通过环境保护评价,环境评价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且必须经受社会监督,甚至包括军方的机密项目,这就确保了建设项目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美国著名智库不定期邀请专家举行讲座,探讨环境作为全球问题的发展状况和解决之道,政府和军方代表常常是座上宾。 参与(Participation) 一是非政府组织参与。美国有近10万个非政府环保组织,它们作为一种社会力量,通过法律(向法院起诉)、政治(向议会呼吁、游说)、舆论(参与媒介讨论)等手段,促使立法执法部门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在特定事件上,非政府组织还能够发挥官方不能起到的作用。比如前一段时间发生的墨西哥湾漏油事件,美国非政府环保组织的各种活动,实际上起到了为奥巴马政府成功向英国石油公司施压帮大忙的作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35f530bba4cf7ec4afe04a1b0717fd5370cb26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