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樾丽云庭和樾丽大楼的复函

时间:2023-04-14 04:09:29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樾丽云庭和樾丽大楼的

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11.05

【字 号】苏府地名函〔2020204 【施行日期】2020.1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区划地名 正文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樾丽云庭和樾丽大楼的复函

苏州绿立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樾丽云庭”“樾丽大楼”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松陵街道区域内的1个住宅区地名和1个大型建筑物地名予以命名。 一、住宅区

将你们在秋枫街东侧绿地及樾丽大楼(暂名)和规划用地以东、笠泽路南侧绿地及樾丽大楼(暂名)以南、冬梅街西侧绿地以西、规划道路(位于笠泽路南,未命名)北侧绿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樾丽云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uèlìYúntí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UELIYUNTING 二、大型建筑物

将你们在秋枫街东侧绿地以东、笠泽路南侧绿地以南、樾丽云庭以西以北(不含规划用地)范围内建设的大型建筑物命名为“樾丽大楼”。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uèlìDàlóu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UELIDALOU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115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0efb57da000a6c30c22590102020740be1ecdb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