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指家庭内部出现的侵犯他人人身、精神和性方面的强暴行为。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妇女、儿童和老人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2001年4月28日施行的新《婚姻法》已明确“禁止家庭暴力”,并将实施了家庭暴力作为准予离婚的条件之一。 2、家庭暴力的形式多种多样,既有肉体上的伤害,也有精神上的损害,还包括性虐待和婚内强奸。家庭暴力按其危害程度可分为重大暴力和一般暴力;按其形式可分为:身体暴力、语言暴力、性暴力、冷暴力。 3、家庭暴力的成因 (一)我国长期以来男尊女卑的夫权思想根深蒂固封建男尊女卑的夫权思想并未彻底从人们的头脑中肃清,许多人仍然认为丈夫享有统治和支配妻子的特权,同时一些女性也仍持有男主女从的观念,在家庭中甘于丈夫之下,心理上没有独立的人格,逐渐丧失了自我。在这样的背景下,家庭暴力作为解决家庭矛盾的一种常见手段也就不奇怪了。 (二)缺乏有效健全的法律保障机制现行的刑事法律中对有关家庭暴力方面的犯罪诸如虐待、遗弃等多以“情节严重”为条件,而且在程序上多将其列为自诉案件,这势必会把相当一部分家庭暴力行为不当地排斥在刑事干预之外。由于刑法中没有明确承认“婚内强奸”,由此影响了对婚内性暴力的处理。在民事法律方面,对家庭暴力的概念却未做明确界定。最高人民法院虽然对此做出了司法解释,但该解释显然将家庭暴力的范围限定过窄,是否完全符合法律立法的本意值得探讨。在程序法方面,对于家庭暴力案件缺乏特有的处理程序和证据规则,这必然导致家庭暴力案件的受害人举证负担过重,家庭暴力案件的事实难以认定,在客观上使一些施暴者没有得到应有的制裁。在组织法方面,没有为设立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机构包括行政机构、司法机构作出明确的规定。 (三)经济收入差异是其经济原因。 (四)社会的宽容态度是其社会原因。家庭暴力历来被视为家庭私事,邻居不劝,村(居)委会不问;若不构成伤害罪,司法机关对施暴者也无法处罚,这些实际上都是对暴力的默许,是对施暴者的宽容。 4、后果的严重性。第一,施暴容易侵犯和践踏对方的人格尊严、身体健康等人身自由权利,损害和摧残其心身健康,导致婚姻破裂、家庭解体;第二,容易诱发刑事犯罪,当暴力超过一定限度时,受害人就会奋起反抗,以暴制暴,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变成加害者;第三,严重影响下一代人的心身健康。 5、禁止家庭暴力的具体对策(一)尽快制定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 问问团队爱你今生无悔共1人编辑答案 2009-12-19 18:42 其他答案 家庭暴力的成因有如下: (一)家庭暴力的诱因 1、对子女教育方法不统一问题的占46.8% 2、家务分配不公问题的占39.6% 3、婆媳关系问题占17.3% 4、经济问题的占13.6% 5、婚外恋问题的占1.9% (二)从家庭暴力的法律关系方面分析 1、主体方面分析 施暴者文化层次低下,粗暴卤莽的性格、不健全的人格心理、淡漠的法律概念、淡薄的平等意识、简单的解决矛盾的方法等是家庭暴力产生的主要原因;此外,作为受害者柔弱的性格、委曲求全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幼年及老年受害者的体力弱势也助长了家庭暴力的发生和循环。 2、就家庭暴力产生的内部环境分析 在家庭内部,婚姻家庭关系与地位的不平等、不和睦(如家庭关系中的大男子主义、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等),不良的家庭沟通方式和解决家庭婚姻问题的模式(如夫妻、父母子女、手足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出现以吵闹打架为主的解决方法 ),家庭矛盾和纠纷出现后无法及时且妥善的解决、家庭内部无力解决又不原求助或无法求助时,便极易产生家庭暴力。 3、从家庭暴力的外部环境分析 整个社会民族传统家庭观念、婚姻观念的保守性、封闭性以及婚姻家庭法权的淡薄为不可低估的原因:首先,婚姻家庭的侵权行为,尤其是家庭暴力尚未引起人们普遍而足够的重视,往往被人们忽视或被认为是家庭内部的私事(所谓“打老婆别人管不着”)而不受重视。事实上正是人们忽视和不重视才导致严重家庭暴力案件的产生。其次,家庭暴力尚未有具体的可操作的立法加以制止。这一点在我国立法现状中表现明显。再次,调解家庭矛盾家庭纠纷的社会调节机制尚不健全。以往中国有一套比较完备的社会调节机制(如政府的有关机关,单位的领导,干部,妇联,居委会等)帮助人们调节家庭矛盾和纠纷,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结构职能的转变使不少单位忽视了这项工作或者未能根据新情况开展工作,致使一些家庭矛盾、家庭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而激化为严重的暴力行为。 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 一、24小时内报案有关人士告诫曾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在24小时之内报案,可拨打110报警,还要找居委会、派出所等单位开具有效证明,并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重伤者要到鉴定部门进行伤情鉴定,留作相关证据。 二、社区干预日前,天津市妇联和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合作,在天津市河北区鸿顺里社区开展了“家庭问题社区干预”的实验项目。现在,该项目已经基本成型。 这个项目将把法制教育和培训深入到居民的日常生活中去,一旦发生家庭暴力,相关工作人员会从心理咨询、法律帮助等诸多方面帮助妇女摆脱困境,遭遇家庭暴力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0e8b74e2b160b4e767fcfb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