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祝小茗[1];陈兰[2] 作者机构:[1]武警长白山公安边防支队,吉林白山134511;[2]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和田848000 出版物刊名: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 页码:34-39页 年卷期:2016年 第3期 主题词: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行政监管;启示 摘要:食品安全与人类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更是一个全球性课题,世界各国针对食品安全犯罪问题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与创新。许多国家通过严格的刑事立法来惩治食品安全犯罪:西班牙、美国等国将食品安全犯罪规定在危害公共卫生犯罪中,英国、丹麦则认为食品安全犯罪属于损害公共安全或造成公共危险,芬兰、俄罗斯等将其定为损害公民健康的犯罪。这种区分责任形式、严格责任制度、宽泛行为模式的立法主旨,启示我国应树立国民健康至上的法律理念,借鉴执行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优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最终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防控体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0cb03edb81aa8114431b90d6c85ec3a86c28b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