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股票持有人一共持有5亿市值的股票,可融资3亿元。 一、有过桥资金的方案 优先资金A (优先受益人A) 过桥资金B (优先受益人B) 股票持有人 (劣后受益人) ①认购3亿元 ①认购①认购1.5亿元 5000万元 ④赎回 ②大宗交易购买股票 ③追加认购1亿元 信托计划 ① T日,优先资金A认购3亿元到信托计划,成为优先受益人A;过桥资金B认购1.5亿元,成为优先受益人B;股票持有人认购5000万元,成为劣后受益人;信托计划成立。 ② T日,信托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4.5亿元购买股票持有人5亿市值的股票,股票持有人获得现金; ③ T+1日上午,股票持有人追加认购(1亿元+过桥资金所需利息)到信托计划,作为第二笔劣后资金; ④ T+1日下午,优先受益人B赎回其资金,赎回获得的资金为其垫付的过桥资金与利息之和。 ⑤劣后委托人可在信托计划结束前选择买回或指定第三方买回股票。 过桥资金增信方案: 若股票持有人未能于T+1日12︰00前将第二部劣后资金汇入信托计划专户,则信托计划结束,受托人自T+1日下午起无条件变现信托计划中的股票。优先受益人A及优先受益人B按其认购比例分享信托计划利益,劣后委托人信托计划利益为0。 二、无过桥资金方案 优先资金 股票持有人 认购3亿元 认购1.5亿元 信托计划 此方案即类似结构化项目,在信托计划成立前,优先及劣后(股票持有人)分别认购相应的资金至信托计划中。信托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购得股票,股票持有人获得现金。 股票持有人可在信托计划结束前选择买回或指定第三方买回股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e35bd5bf042336c1eb91a37f111f18583d00c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