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集中住宿场所和生活区的消防安全须知 1、集体宿舍不得设置在在建工程建筑内; 2、集体宿舍与周围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米; 3、集体宿舍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不得采用聚苯乙烯复合板材保温材料等可燃材料作为建筑构件; 4、集体宿舍人数大于6个的房间的,应设置两个安全出口,两层及两层以上的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或住宿人数大于30人的应设置两座楼梯,楼梯宜采用室外楼梯,楼梯净宽不应小于1.1米,倾斜度不应大于45度,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米; 5、集体宿舍与厨房之间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 6、液化气瓶不得设置在厨房内,应设置在厨房外,上方应设置防止日晒雨淋的简易设施; 7、所有电气线路严禁私拉乱接,不得选用花线,应穿硬质阻燃塑料管或金属管敷设,线路连接应在接线盒内完成,线路和接线盒应固定设置; 8、集体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热得快、电水壶、碘钨灯等; 9、宿舍走道上、厨房间应配置不少于两只、4KG的ABC干粉灭火器,宿舍走道上的每组灭火器的间距不得大于20米。 10、电气线路穿硬质阻燃塑料管敷设,线路连接在接线盒内完成,线路和接线盒固定设置。 11、在生活区的每一间宿舍安装限流器,确保用不过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b10846875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7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