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适龄青年参军优待政策

时间:2024-03-17 20:16:33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2010年适龄青年参军优待政策

一、优待安置政策:

(一)入伍前属农村居民的初中毕业生、成人教育毕业生,以及全日制高中以上的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入伍后(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入伍前属城镇居民的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含成人教育等),入伍后(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入伍前属农村居民的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毕业生和入学前属城镇居民的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含成人教育等)服义务兵期满退出现役的,享受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城镇退役士兵有关安置政策。选择安排就业的,由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政府按当地城镇退役士兵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选择自谋职业的,由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4万元。服役满2年继续服役的,每年增1000元,至5万元止。

(四)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服义务兵期满退出现役后选择复学的,享受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优待政策,由入伍所在地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4万元。

(五)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后,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六)到西藏地区服役的按照06年标准执行。 二、扶持就业政策

(一)实施报考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 1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服义务兵期满退出现役的,参加面向社会报考辽宁省辽西北地区县(市、

)、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5(单科加2.5)

2、参加面向社会报考沈阳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单科加2.5)

3、参加面向社会报考沈阳市公安、监狱劳教系统基层一线岗位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按照30%

的专门录用计划,招录服义务兵期满退出现役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生。

如退伍当年未能参加面向社会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或未被录用的,只要符合年龄、身体、政审

条件,可继续报考并享受上述优待政策。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服现役时间计算工龄;自谋职业期间交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计算为工龄。

(二)鼓励自主创业政策。退役士兵首次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004000元的创业补贴,退役士兵家庭为城镇低保户的补贴4000元,为城镇低保边缘户的补贴2400元,为一般家庭的补贴2000元。

(三)支持退役士兵创业者典当融资政策。典当行对创业者免收典当综合费用,对免收的典当综合费用由财政按照27‰的月综合费率给予一次性补贴,综合费用补贴的当金上限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当金利息由当户个人承担。

(四)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为2万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金融机构可按照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一般为2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以延期2年。

(五)税收减免政策。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娱乐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家禽、牲畜、水生动物配种及疾病防治业务的,免征营业税。

(六)普惠制就业培训政策。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参加全市普惠制就业培训。各区、(市)政府指定专门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免费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术培训。

(七)军人家属就业帮扶政策。现役士兵家属自主创业,可比照退役士兵享受创业补贴、典当融资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要优先录用。自谋职业士兵家属,免费参加全市普惠制就业培训;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对现役士兵家属求职应建立求职信息资源库,免费提供岗位信息查询、职业介绍、指导和政策咨询等服务。

(八)对报名参军入伍前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由于本人自愿应征入伍违约的,免除违约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a998a7f31b765ce0508148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