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0年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收支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财综[2009]120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9.10.13 【实施日期】2009.10.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0年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收支计划的通知 (黑财综〔2009〕120号) 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为了加强对彩票资金的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综[2001]84号)规定,现将编制2010年财务收支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及财政部财综[2001]84号文件规定,认真编制2010年财务收支计划,并强化收支计划管理,严格按照计划执行,防止计划和实际脱节。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调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对收支计划进行调整的,在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1 / 3 二、要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的报表格式,本着对事业、对彩民负责的态度,坚持量入为出、自求收支平衡,统筹兼顾、重点安排,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编制各项收入和支出计划。 (一)收入计划 根据2010年彩票发行与销售计划和本级留用的发行经费比例,编制2010年本级机构发行经费收入计划;根据经营业务计划,充分考虑计划年度可能出现的收入增减变化因素,在本级发行经费额度不确定的情况下,应尽可能留有余地,避免收入计划与实际脱节。要确保应编入收入计划的所有收入都纳入编制计划。 (二)支出计划 严格按照财政部财综[2001]84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支出项目,根据年度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2010年本级机构支出计划。支出计划具体包括:彩票发行经费基本支出、经营支出、对下级机构补助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等。在编制支出计划时应本着厉行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将不合理支出纳入支出计划。 三、在收支计划中应提供编制收支计划说明书,详细说明各项收支的编制依据和目的,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财务收支计划审定工作。 四、2010年财务收支计划应先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09年11月20日前上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将于2009年12月20日前将审核批准后的2010年财务收支计划下达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2010年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收支计划表 填制单位: 2 / 3 单位:万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79b1b4b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