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职级制 对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行建议 (摘 录) 一、撤消中小学校和干部行政级别 推动镇街基础教育管理体系改革,各镇街切合登记条件的幼儿园、小学、初中可登记为事业法人,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事业 单位监察管理机构详细负责, 校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选聘、 管理。每个镇街公办中心幼儿园和社区(村居)幼儿园,共同构成一个 法人,推行中心园负责制。 每个镇街全部小学共同构成一个法人,推行中心小学负责制。 二、成立校长职级绩效管理制度 1. 合理确立校长职级序列。 校长职级分为特级校长、一级校 长(一、二、三档) 、二级校长(一、二、三档) 、三级校长(一、 二档)。同一县域内,一级、二级、三级校长的比率为 3:5:2 ,特级校长的数目控制在全市中小学校长总人数的 2%之内,兼备城乡学校。原则上高中学校不设三级校长。 2. 成立校长绩效薪资制度。 校长绩效薪资依据校长职级、任职学校的规模和办学条件确立,副校级领导绩效薪资依据工作业绩确立,全额归入同级财政估算,由教育行政部门一致发放,校长、 副校长绩效薪资不归入社保基数。 三级校长的绩效薪资标准(二档、一档)分别按校长自己应发 薪资总数的 25%、 30%确立;二级校长的绩效薪资标准(三档、 校长职级制 二档、一档)分别按校长自己应发薪资总数的30%、 35%、 40%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6f382fe92c69ec3d5bbfd0a79563c1ec4dad7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