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应急办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防灾应急知识竞赛活动的通 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泛宣传普及防灾应急知识,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风险意识和防灾应急能力,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防灾应急知识竞赛活动。请你们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防灾应急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附后),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精心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及防灾应急知识竞赛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材料及电子版于6月5日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应急办)。 二0一0年五月 日 1 市政府应急办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 及防灾应急知识竞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普及应急救助知识,提高防灾避险能力。 二、活动时间 竞赛活动从2010年5月12日开始,信函、网络答题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三、竞赛内容 出题范围为突发事件应对法、防灾减灾法有关规定和防灾应急知识等,参考突发事件应对法、防灾减灾法和《湖北公众防灾应急手册》。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知识竞赛活动,大力宣传普及防灾应急知识。 (二)各地、各部门可组织本地、本部门、本行业人员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答题或在湖北日报上复印答题卡题。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开展有关知识竞赛活动。 (三)请各地、各部门将知识竞赛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7日前报送市政府应急办。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6c6a36ba98271fe910ef9d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