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学生报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的管理暂行办法 为保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以下简称CET4、CET6)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提高考试通过率,充分利用学校教学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报名资格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CET4、CET6报考对象: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研究生和各类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本科、专科的在校生,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可报考CET4; 2、 报考CET6的在校生须CET4取得425分(含425分)以上. 3、 所有报名的考生,CET4、CET6不得同时兼报,兼报者取消报名资格,不退报名费。 4、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要求规定,凡我校在校学生在外校、社会办班处报名考试者,其成绩学校一律不予认可。 第二条 报名原则与方法 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制,若出现预报名人数超过考试资源(考场、监考教师等)总容量时,对符合报考资格的预报名学生按如下优先级顺序进行筛选: 优先级1:大三、大四年级学生未参加过四级考试者; 优先级2:大三、大四年级学生参加过四级考试且成绩大于等于350分者; 优先级3:大二年级学生修完大学英语四的全部课程后方可报名; 第三条 注意事项 1.CET4考试成绩大于或等于425分者,不允许再次报名四级考试; 2.为保证有限的考试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已正式报名CET4、CET6考试的学生,无故缺考者,下一次将不能报名CET4、CET6考试。 3。 CET4、CET6考试中出现违纪行为的考生,对违纪考生做停考一次的处罚. 4。 已毕业学生,学校不再接受报考CET4、CET6考试。 5.网上报名后,学生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或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第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2011年12月12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64321c4cebff121dd36a32d7375a417876fc1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