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工会慰问制度 学院工会为了认真落实有关法规,关心教职工生活,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扶贫帮困”活动,依据教代会通过的福利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制度: 1、每年元旦、春节、教师节,视经费情况向学院领导建议给予补贴,其它节日根据学院资金情况酌情处理。 2、教职工生病住院,慰问品费用不超过100元。 3、教职工直系亲属病故,要前往慰问、吊唁,送花圈费用100元以内,并补助慰问金500元。因路途远不能前去探视、慰问的,工会发去唁电,并补助慰问金500元。在职教职工病故、死亡,前去慰问、吊唁送花圈费用在100元之内。其它补助按学院相关政策办理。 4、教职工家中发生重大事故,工会向学院建议给予适当的补助,也可通过按程序申请《学院爱心互相基金》,缓解事故者暂时困难。 5、学院教职工病故、死亡,工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地做些具体工作。 6、每年元日、春节、教师节等节假日慰问优秀党员、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名师、教学能手、重病、复转退伍军人和军烈属等。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1ad729925d3240c844769eae009581b6ad9bd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