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价备案须知 一、备案资料: 1.《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申报表》1份; 2.《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公示表》5份(同一楼栋填写一份备案表); 3.《东莞市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关信息公示表》5份; 4.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小区规划平面图复印件1份。 注:上述表格除行数可变动外,格式不得擅自更改;1-3项请提供电子版;上报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2011年1月1日后已领取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在补办价格备案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市物价局备案回执及《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公示表》、《东莞市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关信息公示表》(盖章原件及电子版)分别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局。 二、资料初审: 为方便工作,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先将《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申报表》和《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公示表》发到市物价局房价备案专用邮箱(wjjfjba@163.com)初审。 1 三、办理地点: 地点:东莞市价格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东城区东城南路39号12栋一楼(即东城美居中心装饰材料城一楼) 电话:22323679 22323681 22323682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f996ac19a8fcc22bcd126fff705cc1755275fb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