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ps】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 不同课税对象之间有什么差别 课税对象也称课税客体,是指课税的目的物。课税对象解决了对什么东西课税的问题。每一种税都必须明确规定具体的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在法律上的确定,是各个不同税种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决定了不同课税对象之间在质上的差别。 按照课税对象的性质,税收通常被分为三大类,即对流转额的课税,对所得额的课税和对财产额的课税。 (一)对流转额课税 对流转额课税,也称流转税,是指对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如营业额、交易收入额、劳务收入额等的课税。流转税的基本特点是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作为课税依据,在生产、经营和服务收入环节征收,因而不受生产、经营和劳务服务成本的影响。我国的流转税种主要有:、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等。 (二)对所得额课税 对所得额的课税,也称所得税,是指以各种纯收益或总收益额包括投资收益、工薪所得、交易所得、劳务费收入以及其他收益或所得,所课征的税收。对纳税人应税所得的课税,有利于调节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所得税的基本特点是以纳税人的纯收入或净收入为课税对象,因而有利于兼顾纳税人的负担能力,贯彻”量力负担”的原则。例如,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和农业税,以及历史上曾经开设过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奖金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f754b24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9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