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2010年培养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中学教师招生安排意见 冀继教中心[2009]16号 各市教育局师教科、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大学: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人事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日制培养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中学教师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教师[2003]17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开展培养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中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09]40号)文件要求,现将2010年招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名额 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专业200名、英语教育专业80名、数学教育专业80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80名。 河北大学:教师教育专业200名、英语教育专业80名。 二、 招生对象及条件 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不含党校毕业)本科学历的中学教师、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英语教育专业、数学教育专业仅限本专业本科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限政教专业、法律专业、哲学专业、历史教育专业等相近专业本科毕业生。 三、 学习方式及学制 学习方式分脱产与函授两种。 脱产学习年限二年(含半年的教育实践),每年学费6000元。 函授学习年限三年,每年学费4000元。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10日—2010年4月1日 2、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间登陆河北教师教育网(www.hbte.com.cn)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河北省培养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中学教师资格审查表》。考生将网上生成的资格审查表下载打印二份,左側装订。 3、现场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于2010年3月20日—4月1日到各市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提交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及市教育局师教科公章。并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 、资格审查:各市报名点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考生的填报信息是否有遗漏,审查其报名资格,审查后将毕业证书原件退还本人。资格审查表及毕业证书复印件装袋形成考生档案。 5、各市于2010年4月5日前将考生档案和报名信息汇总(电子文档)上报省中小学继续教育中心。 6、省中小学继续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并进行网上验证。凡复查验证合格的考生可于5月10日起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7、缴费:每人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五、考试安排 1、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2、考试时间:2010年5月15日-16日。 3、考试科目:教师教育专业:英语、政治、教育综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f02321d4835eefdc8d376eeaeaad1f34793115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