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职工活动室由厅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活动室仅供院内干部职工使用,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使用。 二、职工活动室固定开放时间为:工作日-,其它时间视各单位和文体协会组织的集体活动或比赛按申请预约时间开放。 三、注重精神文明,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追逐。 四、保持卫生整洁,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乱丢果皮纸屑,不得随地吐痰。 五、活动时必须穿着运动鞋或软底胶鞋,严禁穿着硬底鞋进行活动。 1 / 2 六、注意安全,以防意外,参加活动者应自行做好热身运动,并视身体健康情况量力而行。 七、爱护室内一切活动器材,凡人为损坏器材必须照价赔偿。 八、活动器材一律不得占为己有,严禁擅自带走公用器材。 九、严禁以活动名义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 十、活动结束后,要自觉将活动器材放回原位,关好门窗,关闭空调和室内电源。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af21588561810a6f524ccbff121dd36a22dc40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