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国税局关于网上办税系统CA用户签名方式更改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苏州市国家税务局 • 【公布日期】2014.09.09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14.09.0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 正文 苏州市国税局关于网上办税系统CA用户签名方式更改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提高网上办税系统性能,提升纳税人网上办税体验,省局定于2014年9月9日开始对全省CA用户纳税人签名方式进行优化调整。 本次功能优化调整仅针对使用CA的纳税人CA签名功能进行调整,对非CA用户的纳税人不产生影响。原先CA签名方式为:系统"预提交申报"成功后需等待PDF报表文件生成后方可签名,点击"签名"按钮时,系统会打开PDF文件供纳税人签名;修改后CA签名方式为:纳税人"预提交申报"成功后无需等待,直接点击"签名"按钮,系统显示需要签名的内容,纳税人确认后即可签名、申报。 详细操作手册请登录http://www.jsgs.gov.cn-下载中心-其他资料下载-【CA签名操作手册】下载。 苏州市国税局 2014年9月9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a06265908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