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报考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7.10.10 【实施日期】2017.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报考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州教育(体)局、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教民厅〔2017〕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该计划研究生招生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面向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专项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2018年全国计划招生5000人(硕士研究生4000人,博士研究生1000人),其中下达给我省的硕士生招生计划为102人(博士生招生计划不下达到省)。 有关招生计划实施的名额分配、培养目标、招生政策、生源范围、报考条件、报名与 1 / 3 考试、录取政策、就业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通知》。 二、生源范围 下达给我省的招生计划生源范围为: 1.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所辖的桑植县、永定区、武陵源区,怀化市所辖的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侗族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永州市所辖的江华瑶族自治县,邵阳市所辖的城步苗族自治县。 2.办有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岳阳市一中、望城区一中、周南中学、韶山市实验中学、湖南民族职业学院,以及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吉首大学、怀化学院、邵阳学院、湖南医药学院、张家界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等民族地区院校和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的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招生对象 1.非在职考生(含应届考生,下同):须为大学入学前本人户口及父母户口均在教育部明确的招生范围内的高中毕业生源;非在职往届考生报考时户口仍须在招生范围内,且个人档案存放在湖南省或省内市(州)人才交流中心。 2.在职考生:工作单位和本人户口、档案均须在教育部明确的招生范围辖区内。 3.汉族考生:须在教育部明确的招生范围内工作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教育部明确的招生范围辖区内工作。 4.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办班学校,民族地区院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的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报考仅限于《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中“其它”栏所列计划和学校。 四、报考资格确认 (一)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办理程序 1.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至19日(教育厅办理时间为工作 2 / 3 日8:30-12:00,15:00-17:30)。 2.在湖南省参加考试的考生,按属地管理原则,根据考生生源地所属行政区划,由本人或委托人到所在市州教育(体)局办理资格确认。 3.在省外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到我厅民族教育处1102室办理资格确认。 4.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办班学校,民族地 3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8df432e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518d0e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