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福利企业退税申请应提供的资料(20120320) 1、 增值税退税审批表-福利企业用5份(纳税人、归档、核算科、国库、备查) 2、 《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退税申请书》4份(归档、核算科、国库、备查) 3、 增值税缴税凭证2份(核算科、国库) 4、 福建省福利企业资格审核认定书2份(归档、备查) 5、 民政部门提供的人员变动书面审核意见2份(增减变动时提供)(归档、备查) 6、 残疾人名册(含增减)及新增残疾人员残疾证复印件2份(归档、备查) 7、 为残疾人缴纳社保、医保复印件及相关列表(企业分解)2份(归档、备查) 8、 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复印件2份(归档、备查) 9、 《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20??年度增值税退还管理台帐》2份(归档、备查) 10、 11、 其他说明: 1至11资料合在一起报送一份,另一份只报送5-11点资料 残疾人名册、相关列表、工资发放单应尽量与我局系统内的人员名册(按身份证号码递增排序)顺序一致,资料按上述顺序整理。 1点为审批用2,4,5,6,7,8点为新规程要求,3,9,10,11点为原文件规定未取消,9点便以审核计算 健康职工花名册无需上报,残疾人名册按上个月顺序填列,减少人员在该行最后一格标注减少,增加人员续上个月的顺序填列并标明增加,并在表尾注现有残疾人?人、本月减少?人、本月增加?人,原增减报告不需报送。 民政企业退税资料应已申报后至月底报送至受理岗,以免影响退税进度。 审批流程:受理->税政经办岗->税政科长岗->分管局长。 《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申请表》2份(归档、备查) 新增残疾人劳动合同2份(归档、备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7db033531126edb6f1a10d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