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的性质、特点 《纲要》在规定新课程的结构时做出了如下阐述。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使用知识的水平。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增强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水平。理解必要的通用技术和职业分工,形成初步技术水平。 由此看来,在我国基础教育新课程体系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一门与各学科课程有着本质区别的新的课程,是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结构性突破。那么,综合实践活动到底是一门什么性质的课程?对应于分科课程,它是一门综合课程;对应于学科课程,它是一门经验课程。概括起来说,综合实践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表达对知识的综合使用的课程形态。这是一种以学生的经验与生活为核心的实践性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是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设置的必修课程,自小学3年级开始设置,至高二年级,每周平均3课时。 综合实践活动不是其他课程的辅助或附庸,而是具有自己独特功能和价值的相对独立的课程,它与其他课程具有互补性。与其他课程相比,综合实践活动具有如下特性。 (1)整体性 综合实践活动具有整体性。综合实践活动主题的选择范围包括学生本人、社会生活和自然世界。对任何主题的探究都必须表达个人、社会、自然的内在整合,表达科学、艺术、道德的内在整合。综合实践活动必须立足于人的个性的整体性,立足于每一个学生的健全发展。 (2)实践性 综合实践活动具有实践性。综合实践活动以学生的现实生活和社会实践为基础发掘课程资源,而非在学科知识的逻辑序列中构建课程。综合实践活动以活动为主要展开形式,强调学生的亲自经历,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去,在在“傲”“考察”“实验”“探究”“设计”“创作”“想象”“反思”“体验”等一系列的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生活,发展实践水平和创新水平。 (3)开放性 综合实践活动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面向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每一个学生发展的特殊需要,其课程目标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面向学生的整个生活世界,它随着学生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其课程内容具有开放性。综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53931cf8462caaedd3383c4bb4cf7ec4afeb6a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