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科室工作职责 1.制定和落实学校学年、学期或阶段性教育科研工作计划,定期做好检查和总结工作。 2.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制定、修订学校各项教科研工作规章制度。 3.通过教研组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制定和实施各学科教学计划;做好集体备课、各类公开课或示范课、教学评优、中高考复习备考等各类常规教研工作的组织实施、材料汇总和评价工作。 4.组织协调好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校本研修和校本培训工作。 5.密切与上级教研部门的联系,积极主动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承担和落实上级教研部门安排的教研活动。 6.推进“青蓝工程”师徒结对工作,积极做好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的培养工作,有计划地实施名师工程。 7.做好年度教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做好优秀教研成果和典型教学经验的推广。 8.建立教师成长档案,加强学校各类教育科研档案管理,认真做好各类教育科研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9.做好省、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过程性管理和结题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47582dca8ea998fcc22bcd126fff705cd175cf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