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调证明材料 外调证明材料对象:主要指配偶、父母(其他社会关系中有历史问题也要提供)。发展对象的配偶、父母在本村(社区),且党组织对其情况清楚的,可不另做证明材料,但要在上述政治审查材料中较详细地反映出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现实工作表现。由党组织派人或发函外调形成书面材料。 入 党 政 审 专 用 函 党组织: 兹因我单位准备发展 同志入党,现需了解其 亲 同志的政治历史情况(请见政审提纲),烦请贵处党组织办理回函,谢谢! (党组织名称) 年 月 日 回函地址: 收 邮编: 附:政审提纲 1、该同志的学习、工作经历; 2、该同志日常工作表现; 3、该同志有无历史问题; 4、该同志政治表现情况; 5、该同志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情况;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函 调 回 信 你单位所要 同志的证明已写好,共 页,今寄回,请查收。 党组织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以下也可以参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9d8d70117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b0.html